6.2.1.1項目安全狀況綜合評述 1)該項目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要求,項目建設內容基本符合有關的勞動安全衛生標準、規程和技術規范。 2)該項目選址在江西省贛州市龍南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化工集中區交通運輸便利,地理位置適中;氣候和地質條件良好,可以滿足項目要求;廠區100m范圍內無居民區和重要建筑物,生產裝置距周邊距離符合規范要求。廠址與周邊企業距離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公路安全保護條例》規范要求,周邊環境對該項目無影響。總圖布置中主要建構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符合《精細化工企業工程設計防火標準》GB51283-2020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的相關要求。 3)廠區內外交通順暢,外部有公路,內部形成環形路網,有利于運輸,也有利于消防安全。 4)該項目可研報告中總體布局合理,交通方便,物流順暢,建筑物功能基本滿足生產工藝要求,生產工藝過程中安全技術措施和設施滿足安全生產的要求,對危險危害因素能及時的感知和處理,可有效地保證生產的安全。 5)該項目生產工藝成熟,流程合理,為物理混合過程,不涉及化學反應,具有較高的安全性。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國家安監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規定,本項目不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該項目選用的生產工藝技術成熟可靠,不屬于淘汰類生產工藝。無淘汰工藝或設備。 6)依據危險、有害因素辨識分析:該項目生產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有:物體打擊、廠(場)內車輛致害、機械致害、起重致害、觸電、淹溺、灼燙、火災、高處墜落、跌落、坍塌、容器爆炸、可燃液體蒸氣爆炸、中毒、窒息、泄漏等;主要有害因素為有害物質、噪聲、高溫。在生產過程中應重點防范的危險、有害因素主要為火災、泄漏、可燃液體蒸氣爆炸、中毒、窒息、灼燙。 7)危險化學品辨識結果 根據《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5號)的規定,該項目中不涉及易制毒化學品。 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2022年調整)進行辨識,該項目不涉及劇毒化學品。 根據《各類監控化學品名錄》(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2號)的規定,該項目使用化學品中不涉及監控化學品。 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經辨識,該項目不涉及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和《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辨識,該項目涉及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甲醇。 根據《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目錄(第一版)》辨識,該項目中涉及特別管控危險化學品甲醇,但甲醇的管控措施僅限于強化運輸管理。 根據《高毒物品目錄》(2003)中的規定,項目不涉及高毒物品。 8)依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18),該項目不構成重大危險源。 9)該項目火災、爆炸因素引起的后果非常嚴重,其危險等級為“Ⅲ級”;其他單元的危險性其他中毒、窒息、觸電、灼燙、廠(場)內車輛致害、高處墜落、機械致害等級較一般,其危險等級為“Ⅱ級”。 10)采用危險度評價,102生產車間二屬于低度危險;101生產車間一、201甲類倉庫一、202甲類倉庫二、203甲類倉庫三、205-1泵房屬于中度危險;205甲類罐區屬于高度危險。 11)采用作業條件危險性分析評價,該項目的作業條件較安全,其危險分值在70以下,危險程度基屬于一般危險、稍有危險。主要作業場所中危險分值較大的為火災、爆炸和中毒、窒息,危險分值為45,危險程度屬于一般危險。 12)該項目不涉及爆炸物;不涉及有毒氣體或易燃氣體;根據《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和儲存設施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確定方法》(GB/T37243-2019)的規定,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根據總平面布置圖和現場勘查情況確定,公司廠址與周邊環境的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符合要求。 13)根據多米諾分析可知,該項目氮氣緩沖罐發生容器物理爆炸時產生最大多米諾半徑,為以氮氣緩儲罐為中心,半徑為13m的圓形范圍內,目前未涉及廠外敏感場所。企業應加強壓力容器及物料的安全管理,詳見附3.6.4。企業后期不宜在多米諾半徑內新建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或儲存設施,不宜覆蓋涉及易燃易爆、毒性等危險物料的危險源。化工園區企業應加強多米諾半徑較大危險源的安全設施、安全附件的管理,安全設施、安全附件不得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需拆除檢修的應在檢修后立即恢復并保證正常運行。 6.2.1.2項目應重點防范的危險有害因素 火災、可燃液體蒸氣爆炸、中毒、窒息。 6.2.1.3安全評價結論 綜上所述,江西瀚基科技有限公司精密電子無鹵素助焊劑半導體清洗劑等專業化工產品項目在以后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建設施工、安裝調試及生產運行中,如能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規范,認真落實該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提出的安全措施,并合理采納本報告中安全對策、措施及建議,真正做到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三同時”,工程潛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可得到有效控制,風險在可接受范圍內。項目的安全有保障。項目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標準的相關要求,滿足安全生產運行條件。 |